
你有没有想过,同是1987年走出校门、走进车间报到的两个人,退休时拿到的“过渡性养老金”差距竟能像天平两头那样悬殊?结论先抛出来:同一年参加工作,到了退休时,按单位性质计算的过渡性年限可能相差近二十年,直接决定了过渡性养老金的高低——有点像“同一条起跑线,不同的终点线”。
事情是这么回事。一位1987年进厂的网友在朋友圈问:我2025年退休,过渡性养老金怎么算?为啥大家说有差别?好奇心一抓一大把,实情得从制度演进说起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1992年才正式铺开的,辽宁省也一样。但在那之前,国营企业里分两类人:一类是从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那会儿起就开始缴费的,大概从1986、1987年就有缴费记录;另一类是国企的“正式工”,真正系统开始缴费多是在1992年之后。还有更早的工龄,比如1982年以前的年限,往往被当作视同缴费年限来处理。
关键节点在这里:辽宁省个人账户的建立日是1996年1月1日,凡是在这之前参加工作或参保的,1996年1月1日以前的视同和实际缴费年限都计入过渡性养老金。于是,就出现了明显分野。按常见的计算口径,过渡性养老金=计发基数×视同缴费指数×过渡系数×过渡年限。按2025年辽宁的计发基数7346元、视同缴费指数1.0、过渡系数1.4%来算:
如果你是1987年起缴费的劳动合同制职工,过渡性年限大约是1987到1995年底,约9年,过渡性养老金约为7346×1.0×1.4%×9 ≈ 每月925.6元。
但如果你一路在机关事业单位(机关事业养老个人账户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才建立),过渡性年限则从1987算到2014年9月30日,约27年,同样口径下过渡性养老金约为7346×1.0×1.4%×27 ≈ 每月2776.79元。
差距显而易见:过渡性年限越长,过渡性养老金越高。换句话说,早期制度空白、各单位并轨时间不同,直接把人的命运按单位性质分流了。另一方面,实际缴费年限越长,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跟着变多,两者在退休待遇上像天平两端在拉扯:一个靠“历史年限”补偿,一个靠“个人账户”长期积累。
这背后是一条慢慢铺开的制度时间线:早期没有统一的个人账户、后来设置过渡安排、再后来逐步并轨统一。对个人而言,这既是政策红利落点不同,也是过去工作单位性质留下的现实差异。对社会治理来说,怎样让不同路径的待遇更公平,是个长期话题。
你要是面临退休选择,会更看重眼前那笔看得见的过渡性待遇,还是更相信个人账户的长期积累?欢迎把你或你身边人的故事放到评论里,聊聊真实的“退休抉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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